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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13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7:40

2025年8月29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4年2月6日,利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使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不超过39.29元/股的价格,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按规定出售。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相关情况。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回购均价24.2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152.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变更用途主要内容

此次变更后,130万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如下:

序号回购用途使用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1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30

变更用途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利通电子表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为配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做出的调整。综合考虑公司与员工实际情况,旨在发挥回购库存股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积极性,提升公司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变更用途对公司影响

此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从决策程序来看,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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