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调整与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授权
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11日,宇新股份历经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价格调整因派息触发
2025年5月16日,宇新股份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83,50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因回购股票,实际以378,912,5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36321元人民币现金,每股现金红利为0.2999999元/股,7月11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按照调整方法测算,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1元/股调整为6.81元/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8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 授予批次 | 人数 | 现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拟回购注销股票数 量(股) | 回购注销原因 |
|---|---|---|---|---|
| 首次授予 | 8 | 148,400 | 148,400 | 离职 |
| 121 | 2,773,960 | 2,773,960 | 业绩不达标 | |
| 预留授予 | 8 | 456,400 | 456,400 | 离职 |
律师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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