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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337.88万股,涉及资金超2300万元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9:33

2025年9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调整与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授权

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11日,宇新股份历经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回购价格调整因派息触发

2025年5月16日,宇新股份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83,50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因回购股票,实际以378,912,5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36321元人民币现金,每股现金红利为0.2999999元/股,7月11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按照调整方法测算,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1元/股调整为6.81元/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8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 回购原因:一是激励对象离职,根据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人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人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二是业绩不达标,因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21年度增长低于19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回购数量:公司拟对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6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3,378,76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810%。
授予批次人数现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拟回购注销股票数 量(股)回购注销原因
首次授予8148,400148,400离职
1212,773,9602,773,960业绩不达标
预留授予8456,400456,400离职
  • 回购价格与资金来源:对1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6.81元/股回购注销,对因业绩不达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按6.8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3,009,355.6元(尚未计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律师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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