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宣告此前规划的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回购方案回顾
2024年9月13日,浙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设定在1亿元(含)至2亿元(含)之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1.14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5月27日,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10.85元/股。
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开启回购行动,截至公告披露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1,888,937股,占总股本比例2.28% 。回购期间,最高成交价8.70元/股,最低成交价7.19元/股,成交总金额100,449,350.5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4月7日。
| 项目 | 详情 |
|---|---|
| 回购股份数量 | 11,888,937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2.28% |
| 最高成交价 | 8.70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7.19元/股 |
| 成交总金额 | 100,449,350.50元(不含交易费用) |
| 实际回购时间区间 | 2024年9月23日 - 2025年4月7日 |
方案执行一致性
公司本次回购在价格、数量、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无差异,且实际回购金额超过下限、未超上限。
对公司影响
从财务、经营、研发及债务履约能力等多方面来看,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控制权亦不会发生变化。
相关主体买卖情况
除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及未来发展信心,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增持计划,截至9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100.05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0%)且增持计划尚未完毕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相关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股份变动预期
回购的11,888,937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未实施,总股本暂未变化。若36个月内未能按用途使用,未授予或转让股份将依法注销,总股本相应减少。
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在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未在重大事项影响交易价格期间回购,且委托价格等符合要求。
回购股份处理
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多项股东权利。未来将按计划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若未如期使用则依法注销,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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