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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21.40元/股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01

9月19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1.70元/股,调整后为21.40元/股,该调整自2025年9月2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3月21日,海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27.2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3.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2,676,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98,950股后的101,677,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503,115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70元/股,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9月15日,海象新材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增加,以总股本102,676,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026,250股后的101,649,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494,9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4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详情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内,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此次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1.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40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数量方面,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233.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6.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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