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了股份减持操作。
据公告,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1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而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无减持情况。二者合计减持411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
此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新工投和南京机电于2015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完成后,新工投和南京机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8.91%下降至17.99999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从权益变动情况来看: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111.30 | 0.91% |
| 合计 | 4111.30 | 0.91% |
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5,643.5014 | 18.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643.5014 | 18.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是因新工投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且该减持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新工投本次减持其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无需预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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