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9,证券简称:*ST兰黄)发布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宣告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方案回顾
*ST兰黄分别于2025年3月7日、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7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76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8.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回购资金总额达到回购方案上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9月22日。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多次发布回购进展公告,以及披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和2%的进展公告。
回购方案执行一致性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关主体买卖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购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例如,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内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交易时段等均符合规定。
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76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3%,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诸多股东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处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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