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含)。
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8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60,237股至16,920,4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80%至1.6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615,118,272.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8,292,787.37元、流动资产1,524,849,555.61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5%、11.18%和13.12%。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时,公司也提示了相关风险。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计划未能经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此外,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也可能导致回购无法实施。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股票专项回购贷款,贷款有效期限3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顺灏股份表示,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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