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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亨国际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涉及金额52.36万元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8:13

2025年7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推进历程回顾

2022年9月至10月,咸亨国际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陆续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并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同年10月18日,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2023年11月、2024年9月及11月,分别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2025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购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因2025年5月13日咸亨国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且于2025年6月4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 - V(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且P仍须大于1)。调整前授予价格为6.52元/股,每股派息额0.36元,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16元/股。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原因及数量: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咸亨国际将回购注销这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000股。
  • 回购价格:调整后回购价格为6.16元/股。
  • 资金来源: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523,6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咸亨国际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后续咸亨国际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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