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披露了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
回购方案回顾
2024年10月30日,平煤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10月31日首次披露,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预计回购金额为5亿元至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4.36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6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2元/股,最低价为9.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0,625,311.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10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3,773,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回购最高价格10.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7.5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730,634.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及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在此期间,除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增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24年7月30日,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自2024年7月30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3亿元 - 6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合计增持公司49,502,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交易金额491,421,433.90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797,800 | 0.23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69,348,492 | 99.77 | 2,469,357,013 | 1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8,440,182 | 1.15 | 132,213,291 | 5.35 |
| 股份总数 | 2,475,146,292 | 100 | 2,469,357,013 | 100 |
注1:回购前总股本是指截至2024年11月13日的总股本,回购完成后总股本是指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该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注2:公司股份变动主要系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回购注销所致。
已回购股份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103,773,10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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