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设定在1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含)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16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此回购资金总额及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3.75万股至18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0.37%至0.73%。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49万股,支付总金额为87.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元/股,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达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委托,并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回购方案,结合后续市场情况继续推进回购,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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