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泰达股份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164,6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2% 。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7,742,49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规定上限。
| 项目 | 详情 |
|---|---|
| 回购股份数量 | 4,164,689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282% |
| 最高成交价 | 4.44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4.01元/股 |
| 支付资金总额 | 17,742,497.82元(不含交易费用) |
合规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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