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海象新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4.82万股,占总股本0.05%,成交金额95.51万元。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3月21日,海象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设定在2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上限最初为22元/股。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9月2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21.40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调整后的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33.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8%;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及调整后的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116.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最新回购进展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回购过程中,最高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0元/股,成交总金额9551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上限21.40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
合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内回购股票,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交易时段等均满足相关要求。
海象新材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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