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4年10月23日、11月11日,荣晟环保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当时设定的回购价格不超过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15日起进行过调整。
本次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2025年9月16日,荣晟环保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10月16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5.8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5.31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10月16日生效。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需通过特定公式计算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57,706,886×0.60)÷272,624,718≈0.57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现金红利)÷(1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15.88 - 0.57)÷(1 + 0)] = 15.31元/股(含本数)。
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回购股份总数约为6,531,679股至13,063,35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0%至4.79% 。不过,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准。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按计划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并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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