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此次回购对公司资本结构及股东信心产生积极影响。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4月17日和4月29日,四川九洲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设定在1亿元(含)至2亿元(含)之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26.37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26.27元/股),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首次回购成交总金额3,371,0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6,481,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37%,最高成交价16.49元/股,最低成交价14.39元/股,成交总金额100,173,246.23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且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上限,符合法规要求。
回购方案执行一致性
公司本次回购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方面,均与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相符,实际执行与披露方案无差异。
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一方面,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优化了资本结构,有助于提升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同时,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公司地位稳固。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及合规性
自查显示,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此外,公司回购股份在时间、价格及交易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股份变动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预计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回购的6,481,887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前,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相关股东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性质 | 回购注销前 | 回购注销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2,806,646 | 100% | 1,016,324,759 | 100% |
| 股份总数 | 1,022,806,646 | 100% | 1,016,324,759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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