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熔电气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永春中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永春中昱”)和永春中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永春中盈”)的股份减持计划。
永春中昱和永春中盈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公告披露日,永春中昱持有公司579.27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5.9073%;永春中盈持有455.1001万股,占比4.6410%,二者合计持股1034.3721万股,占比10.5483%。
减持计划详情
永春中昱和永春中盈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0%。其中,永春中昱计划减持不超过54.86万股,占总股份的0.5594%;永春中盈计划减持不超过43.1万股,占总股份的0.4395% 。
减持原因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依据派发股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广文先生不参与本次减持;公司副总经理刘冰先生、董事范明辉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文松先生、董事刘迮欣垚先生参与本次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2月2日止(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承诺情况
永春中昱、永春中盈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方广文先生、刘冰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李文松先生、范明辉先生也分别就股份锁定作出相应承诺,且上述承诺与本次减持计划并不冲突。
风险提示
永春中昱、永春中盈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不过,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也未违反股东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广文先生不参与本次减持,该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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