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潘权、陈春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详情
潘权持有公司股份1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5%,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7%。他计划自2025年10月15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267%。
陈春持有公司股份5.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7%,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34%。他同样计划在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133%。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两人在相关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承诺履行情况
潘权和陈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对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作出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两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且两人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风险提示
潘权和陈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不过,两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两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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