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2月20日,共同药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84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回购进展如下:-回购进展情况:2025年3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0,000股。截至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1,06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78%,最高成交价为2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969,8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对公司影响: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回购实施合规性:公司未在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内回购公司股份。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申报价格、交易时间等相关要求。-预计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38,912,850 | 33.75% | 39,982,450 | 34.68%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6,368,227 | 66.25% | 75,298,627 | 65.32% |
| 三、股份总数 | 115,281,077 | 100.00% | 115,281,07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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