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吉瑞”)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此次回购计划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于2025年9月29日提议。
根据回购预案,富吉瑞拟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2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1575万股至52.314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3442% - 0.6884%。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从财务影响来看,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74,107.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197.26万元、流动资产62,154.3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2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2.70%、4.15%、3.22%。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偿债能力、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不过,该回购预案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若受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回购方案可能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若发生重大事项影响公司股价、经营、财务等情况,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变更、终止;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回购股份可能面临注销;若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需调整回购条款。
富吉瑞表示,将努力推进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合理制定和执行回购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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