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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时尚集团将回购注销205.19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金额575万元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9:02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因2023年业绩未达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公司将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回购注销原因:业绩未达解锁条件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的核心原因为公司2023年业绩指标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表示,自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受内外部环境影响,公司业绩指标增长与预期存在差距。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激励计划将全部结束。

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5.19万股。回购价格确定为2.80元/股,据此计算,公司本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5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数量(股)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051,9000.47%-2,051,90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436,796,07499.53%0436,796,074100.00%
合计438,847,974100.00%-2,051,900436,796,074100.00%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对公司影响及法律意见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职责,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激励计划历程回顾

据公告披露,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0年12月启动,2021年1月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年1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2023年,公司曾因相关原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完成操作。本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未达标进行的回购注销,将标志着该激励计划的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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