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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两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720万股 占总股本3%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9:00

2025年10月20日,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箭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银圣宇”)及股东广东比邻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邻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比邻创新”)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股东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银圣宇及比邻创新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银圣宇16,223,4456.76%
比邻创新2,400,0001.00%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减持规模与比例

根据公告,银圣宇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比邻创新则计划同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与时间

两股东均选择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将相应调整)。

减持原因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和基金到期退出需求。其中,银圣宇属于创业投资企业,比邻创新则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减持规定。比邻创新特别提到,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因此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不受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股份的限制。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披露,银圣宇及比邻创新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两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目前该锁定期已届满。在锁定期届满后,两股东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与影响说明

蓝箭电子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表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注意,股东减持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一定影响,建议结合公司基本面及市场整体情况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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