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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将回购注销8.67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3名退休激励对象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8:1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近日披露,因3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将对其持有的8.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事件背景:3名激励对象退休触发回购注销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源于小商品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退休。《激励计划》明确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的,若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将不再行使,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公告指出,上述3名激励对象退休后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启动回购注销程序。

回购详情:涉及8.67万股 剩余限制性股票69.87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规模为8.67万股限制性股票。据法律意见书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的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将从78.54万股(8.67万股+69.87万股)调整为69.87万股。

在回购安排上,小商品城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上述8.6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后续,公司还需依法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

程序合规:已获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 债权人无异议

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通过多重审批程序。2020年12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一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

此外,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设置45天债权人异议期。截至异议期届满,公司未接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为回购注销扫清程序障碍。

法律意见:程序合法合规 后续需完成工商变更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小商品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目前,相关手续推进顺利,仅需后续按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小商品城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股权结构也将略有调整,但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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