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达标,公司拟对43.0110万股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资金约302.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业绩考核部分达标致回购注销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结果。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部分达标,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43.011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需按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回溯该激励计划历程,2024年9月27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年10月22日完成66名激励对象合计669.12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上市日为2024年10月22日。本次回购注销的43.0110万股即来自该批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细节: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110万股,回购价格为7.04元/股,对应资金总额约302.7974万元,即302.80万元(四舍五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外部融资。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注销严格遵循《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锁,属于激励计划正常管理范畴。
股权结构变动: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微降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微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435,803 | 2.78% | -430,110 | 13,005,693 | 2.70% |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6,744,589 | 1.40% | - | 6,744,589 | 1.40%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6,691,214 | 1.39% | -430,110 | 6,261,104 | 1.3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9,119,953 | 97.22% | - | 469,119,953 | 97.30% |
从表格可见,回购注销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从1343.58万股降至1300.5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从2.78%微降至2.70%;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从669.12万股降至626.11万股,占比从1.39%降至1.3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占比保持稳定,仍为46912.00万股,占比97.30%。公告指出,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对公司影响:经营及激励计划不受重大影响
弘信电子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管理团队勤勉尽职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已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了解,公司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意味着部分限制性股票仍可正常解锁,激励计划的核心激励作用未受根本影响。
后续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明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备查文件显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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