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司此前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已届满。公告显示,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已实施部分减持,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未进行减持,整体减持计划未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减持计划背景
据公告,宝明科技曾于2025年7月2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由巴音及合、丁雪莲、焦江华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95万股、13万股、1.95万股,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107%、0.0714%、0.0107%。
实际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2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三位董监高的实际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巴音及合 | 集中竞价 | 2025年8月11日 | 63.28 | 5,000 | 0.00% |
| 丁雪莲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30日-2025年10月21日 | 58.81 | 80,600 | 0.04% |
| 焦江华 | 未减持 | - | - | - | - |
具体来看,巴音及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于2025年8月11日减持5000股,减持均价63.28元/股,未达原计划拟减持上限1.95万股;丁雪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2025年7月30日至10月21日期间累计减持8.06万股,减持均价58.81元/股,占原计划拟减持13万股的62%;焦江华未实施任何减持操作。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完成后,三位董监高的持股情况发生如下变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巴音及合|合计持有股|147,850|0.08%|114,212|0.0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963|0.02%|31,963|0.02%|||有限售条件股份|110,887|0.06%|82,249|0.05%||丁雪莲|合计持有股|650,000|0.36%|569,400|0.31%|||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2,500|0.09%|81,900|0.05%|||有限售条件股份|487,500|0.27%|487,500|0.27%||焦江华|合计持有股|78,000|0.04%|78,000|0.0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500|0.01%|19,500|0.01%|||有限售条件股份|58,500|0.03%|58,500|0.03%|
数据显示,巴音及合本次减持后合计持股从14.79万股降至11.4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从0.08%降至0.06%;丁雪莲合计持股从65万股降至56.9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从0.36%降至0.31%;焦江华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仍持有7.8万股,占总股本0.04%。
对公司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上述股东均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市场人士分析,部分董监高减持属于正常的个人资金需求,结合减持规模及占总股本比例较小,对公司股价短期影响或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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