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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回购上限不超总股本10%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6:01

2025年10月24日,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及公司合法权益。该制度对回购股份的适用情形、实施条件、资金来源、操作程序及后续处理等核心内容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公司回购股份合计上限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回购适用情形明确四类核心场景

制度明确,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四种主要情形,并对“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这一特殊场景设置具体触发条件。

回购股份适用情形分类具体内容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回购股份并注销以降低公司股本规模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转换可转债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必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股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3.股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实施要求:资金、期限与交易限制清晰化

制度从回购条件、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方面设定刚性约束,确保回购行为与公司财务状况匹配。

核心实施参数方面,公司需满足股票上市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基本条件。回购方式限定为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可转债及维护公司价值的回购,仅限通过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进行。

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特点,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合法资金。制度特别强调,回购资金规模需与公司财务状况匹配,且方案中需明确资金总额上下限,上限不得超过下限一倍。

实施期限根据回购用途差异化设置: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可转债等情形回购的,期限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情形回购的,期限压缩至不超过3个月,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全流程监管: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双重保障

为防范利益输送,制度构建了严格的决策与信息披露机制。决策程序上,减少注册资本情形需经股东会决议并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可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授权需明确具体情形及期限。

信息披露要求贯穿回购全周期:公司需在回购方案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公布董事会决议前一交易日的前十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回购期间,首次回购次日、回购比例每增加1%、每月前三个交易日需披露进展,内容包括已回购数量、比例、最高价、最低价及总金额;回购完成后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说明实际回购与方案的差异及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处理路径:注销与转让双轨制,出售设多重限制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需严格遵循披露用途,主要分为注销与转让两种路径。注销程序适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公司需在回购完成后1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办理注销登记并披露结果。转让安排方面,因维护公司价值回购的股份,可在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但需避开定期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等敏感期,且每日出售量不超过预披露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20万股以内除外),连续90日内出售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

制度明确,未按披露用途转让且持有满3年的回购股份,需依法注销。

风险防控:内幕信息管理与监管问责并重

为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制度要求公司在回购信息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管理,报送包括董事、高管、控股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回购交易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行为进行专项监管,公司未合规披露信息的,需按交易所要求补充披露或暂停、终止回购。

公司内部人员违反制度规定的,将面临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等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华凯易佰表示,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行为,提升决策透明度,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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