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郭凤霞女士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公告显示,郭凤霞女士的减持计划始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的预披露公告,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4%)。近日,公司收到其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郭凤霞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0月23日 | 12.00 | 5,947 | 0.0014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减持均价12元/股计算,本次减持总金额约为7.14万元(5,947股×12元/股)。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完成后,郭凤霞女士的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均有所下降。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
| 郭凤霞 | 合计持有股份 | 23,789 | 0.00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47 | 0.0014 |
合规性及影响分析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计划或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形。
从对公司的影响来看,本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仅为0.001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类小规模减持通常属于股东个人资金安排,对公司基本面影响有限。
后续关注
截至公告披露日,郭凤霞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7,842股,占总股本比例0.0043%,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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