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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控股股东丁彦辉拟减持不超1107.3万股 占总股本3%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9:2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减持公司股份。根据公告,丁彦辉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丁彦辉持有艾比森股份124,671,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8%,其股东性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丁彦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124,671,54933.78%

减持计划详情

根据丁彦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减持数量及比例

丁彦辉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方式及时期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2月1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显示,丁彦辉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多项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艾比森在公告中指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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