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5日,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长高电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告显示,刘云强在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及占比未发生变化。
减持计划背景与实施结果
公告披露,长高电新曾于2025年7月4日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3%。
2025年10月24日,长高电新收到刘云强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云强在计划期间内未实施任何减持行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持股情况:减持前后未发生变化
公告同时披露了刘云强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刘云强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615,255股 | 0.1% | 615,255股 | 0.1% |
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刘云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此外,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云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长高电新表示,备查文件为刘云强提交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