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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财务总监刘云强减持计划届满:原拟减持12万股 最终未实施减持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0:40

2025年10月25日,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下称“长高电新”)发布公告称,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告显示,刘云强在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及占比未发生变化。

减持计划背景与实施结果

公告披露,长高电新曾于2025年7月4日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公司财务总监刘云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3%。

2025年10月24日,长高电新收到刘云强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云强在计划期间内未实施任何减持行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持股情况:减持前后未发生变化

公告同时披露了刘云强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云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615,255股0.1%615,255股0.1%

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刘云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此外,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云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长高电新表示,备查文件为刘云强提交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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