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近日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调整背景:激励对象离职与多轮权益分派共同作用
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按规定回购注销。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计划回购数量为1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2.1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另一方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权益分派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22年至2025年期间,豪悦护理实施了多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如下:
| 权益分派时间 | 审议会议 | 具体方案 |
|---|---|---|
| 2022年5月实施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
| 2022年12月实施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
| 2023年实施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 |
| 2024年5月实施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
| 2024年9月实施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
| 2025年实施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 |
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导致原回购价格及数量需按《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式进行调整。
回购价格与数量调整细节:价格下调34.9% 数量增加40%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调整公式,豪悦护理对本次回购的价格及数量进行了具体测算。
回购价格调整方面,公式为“P=P0-V”(派发现金红利时,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额)及“P=P0÷(1+n)”(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n为每股转增比率)。经综合计算,原授予价格32.17元/股在扣除多次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影响后,调整为18.94元/股,较原价格下降34.9%。
回购数量调整方面,公式为“Q=Q0×(1+n)”(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比率)。因2025年实施每10股转增4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原计划回购的1200股调整为1680股,数量增加40%。
法律意见:程序合规 后续需完成信息披露与工商变更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核查认为,豪悦护理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律师同时提示,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
本次调整完成后,豪悦护理将对该16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进一步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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