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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终止3%股份减持计划 未实施任何减持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8:5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10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嘉通”)、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耕读邦”)、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木加林”)决定提前终止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且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实施任何减持。

原减持计划披露背景

公告显示,法本信息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上述三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53,47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

终止减持计划及持股现状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三家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嘉通、耕读邦、木加林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

三家股东当前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93,5001.47%
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86,3001.47%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86,3001.47%
合计18,566,1004.40%

注: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合规性说明

公告强调,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表示,备查文件包括上述三家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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