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10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嘉通”)、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耕读邦”)、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木加林”)决定提前终止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且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实施任何减持。
原减持计划披露背景
公告显示,法本信息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上述三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53,47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
终止减持计划及持股现状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三家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嘉通、耕读邦、木加林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该减持计划。
三家股东当前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 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93,500 | 1.47% |
| 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6,300 | 1.47% |
|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6,300 | 1.47% |
| 合计 | 18,566,100 | 4.40% |
注: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合规性说明
公告强调,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表示,备查文件包括上述三家股东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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