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新股份”,300107.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朱守琛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显示,黄吉琴原计划减持不超过7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417%),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047%,剩余77.12万股未减持。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减持量不足拟减持量4%
公告显示,黄吉琴的减持计划于2025年7月4日预披露,计划在2025年7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75万股,占总股本0.1417%。截至10月27日计划期满,其实际减持行为发生在8月下旬,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黄吉琴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08-26 | 8.37 | 10,000 | 0.0047% |
| 2025-08-27 | 8.33 | 16,300 |
上述交易合计减持26,300股,减持均价分别为8.37元/股和8.33元/股,累计减持金额约22.03万元(按均价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7%,仅为原计划减持数量的3.3%。
剩余股份及后续影响:控制权稳定 不影响经营
公告披露,截至减持计划期满,黄吉琴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由79.75万股(占总股本0.1417%)降至77.12万股(占总股本0.1370%),剩余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对于本次减持的影响,建新股份表示,此次减持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按规定预先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风险提示
建新股份在公告中提醒,本次减持计划已期满结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制权稳定。
备查文件:黄吉琴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本文数据来源: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