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宁波喜悦智行(301191)股东旺科企业拟减持不超507万股 占总股本3%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0:43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喜悦智行,证券代码:301191)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旺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科企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旺科企业为喜悦智行持股5%以上股东,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旺科企业12,168,0007.20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旺科企业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进行相应调整)。

承诺履行与合规性说明

公告显示,旺科企业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其此前承诺包括: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旺科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非公司首发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喜悦智行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旺科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存在破发情形,但旺科企业作为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其减持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公司表示,将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督促旺科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