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近日披露,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1680股,回购价格确定为18.94元/股。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背景: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源于豪悦护理2021年推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于2021年7月3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月18日获股东大会批准,同年11月12日完成首次授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按规定回购注销。公司最初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1200股,后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安排:数量调增至1680股 价格下调至18.94元/股
豪悦护理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回购数量 | 1200股 | 1680股 |
| 回购价格 | 32.17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18.94元/股 |
公告未明确说明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具体原因,但指出调整系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将用于支付回购款项。
程序合规:已获必要批准 符合法规要求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核查认为,豪悦护理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一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后续安排:将办理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
根据公告,豪悦护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相关股份预计将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后续将按照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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