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11月14日发布公告称,因债权转让及后续执行申请撤回,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立控股”)此前被司法强制执行的不超过229万股股份减持计划终止实施。公告显示,此次计划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原计划强制变现229万股股份
公告回溯,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送达的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东兴证券自送达之日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市价将被执行人国立控股在营业部的不超过229万股股票进行强制变现,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卖出后对账单为准。公司当时已就此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预披露公告》(2025-057)。
据了解,国立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此次股份被强制执行源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法院裁定。
债权转让引执行申请撤回
公告披露,上述被强制执行股份的后续进展中,债权关系发生变更。2025年8月30日,原债权人梁俊晖与上海智策管理合伙企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对国立控股、邵鉴棠、杨娜等的债权转让给上海智策管理合伙企业;2025年9月4日,梁俊晖与上海智策管理合伙企业将《债权转让通知确认回执》送达各被执行人,履行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此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上海智策优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新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回原《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函告东兴证券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变现国立控股的上述股份,公司于8月14日披露的相关集中竞价减持计划随之终止。
实际控制人未变 不影响公司经营
公司在公告中强调,原减持计划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法院裁定所致,且该计划未实际实施。国立控股作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股份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国立控股所持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时间 | 事件内容 |
|---|---|
| 2025年8月14日 | 公司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国立控股不超过229万股股份将被强制变现 |
| 2025年8月30日 | 原债权人梁俊晖与上海智策管理合伙企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
| 2025年9月4日 | 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各被执行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
| 2025年11月14日 | 公司公告,因新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原229万股股份强制变现计划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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