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发布《回购股份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回购情形、条件、方式、资金来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作出全面规定。
回购情形明确 四类场景适用并附具体条件
制度第二条明确,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四类情形: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三是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四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其中,第四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购条件与方式受限 确保合规与可持续性
制度对回购股份设置了多项前提条件,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等。
在回购方式上,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操作路径:减少注册资本可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可转债或维护公司价值的,可采取集中竞价或要约方式。采用要约方式回购的,将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执行,若因回购导致投资者持股超30%,可免于发出要约。
此外,制度明确,因第二、三、四类情形回购的股份,合计持有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资金来源多元 规模控制有明确标准
公司可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已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合法资金。
为防范风险,制度要求合理安排回购数量和资金规模,方案中需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过下限的一倍。若回购方案包含多种用途,需分别披露各用途的拟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未明确用于出售的已回购股份不得出售。
决策与信息披露规范 强化过程监管
决策程序方面,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需经股东会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三类情形可经董事会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或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信息披露要求严格,公司需在回购方案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布董事会决议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回购期间,首次回购、回购比例每增1%、每月前三个交易日需披露进展;回购期限届满或完成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说明实际回购与方案的差异及影响。
此外,制度对内幕信息管理作出规定,要求披露回购事项前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制度落地夯实合规基础 助力公司价值维护
此次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劲旅环境的公司治理体系。通过明确回购情形、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信息披露,既为公司未来可能的股份回购提供了制度依据,也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市场价值奠定了基础。制度要求董事会充分关注公司资金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回购方案,体现了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双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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