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注销2022年和2023年期间回购的全部股份,共计163.69万股,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同时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以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注销背景与方案
公告显示,激智科技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决定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股份的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上述期间回购的全部股份予以注销。
据了解,此次注销的股份全部为公司此前回购的社会公众股,合计1,636,927股。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注册资本与股本变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激智科技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注销前 | 注销后 | 变动数量 |
|---|---|---|---|
| 总股本(股) | 263,741,550 | 262,104,623 | 减少1,636,927 |
| 注册资本(元) | 263,741,550 | 262,104,623 | 减少1,636,927 |
按此计算,公司总股本将从2.6374亿股减少至2.6210亿股,注册资本则从2.6374亿元减少至2.6210亿元。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智科技已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公司明确,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具体债权申报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起45日内,每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式包括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及电子邮件申报。其中,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需注明“申报债权”;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邮箱收到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申报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梦云,联系电话0574-87908260-8025,邮政编码315040。
本次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是激智科技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对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市场人士表示,股份注销通常被视为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有助于提升每股收益,但具体影响仍需结合公司未来业绩表现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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