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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第四次回购累计耗资5699万元 11月未实施回购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6:4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其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11.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51%,累计耗资569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但2025年11月未实施股份回购。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据公告披露,海正药业本次回购方案于2025年5月12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5月13日,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共计12个月。根据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000万元至1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含),回购用途明确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6,115,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1%
累计已回购金额56,991,52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92元/股~10.55元/股

最新进展:11月未回购,累计耗资近5700万元

公告显示,2025年11月,海正药业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已完成的回购操作中,购买股份的最高价为10.55元/股,最低价为8.92元/股,均低于预案设定的13元/股价格上限。从累计数据看,本次回购已投入资金5699.15万元,占预计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的113.98%,占上限1亿元的56.99%,进度过半。

回购用途与后续安排

海正药业明确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这一安排通常被市场解读为公司对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对核心团队激励的重视。公告同时强调,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后续回购,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回购进度,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自2025年5月启动至11月底,剩余约5个月期限),累计资金使用接近预计上限的57%。市场分析认为,后续公司是否加大回购力度、是否调整回购节奏,将与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及公司资金安排密切相关。

海正药业董事会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既定方案,未出现超预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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