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和成”)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311.5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21%,回购计划正在按既定方案推进。
回购方案回顾
浙江新和成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该回购方案的核心要素包括:- 回购金额区间:30,000万元-60,000万元(即3亿元-6亿元)- 初始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 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截至2026年4月10日)
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调整
公告披露,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已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来看,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10月2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3元/股。
最新回购进展:已完成计划下限约7.7%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浙江新和成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2311.5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21%。按回购方案中3亿元-6亿元的金额区间计算,以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31.3元/股测算,已回购股份对应金额约为7.23亿元(注:此金额为按回购数量及价格上限估算,公告未直接披露实际回购金额),但需注意回购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回购行为符合监管要求
公告强调,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回购股份,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等。
后续安排
浙江新和成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以了解回购进展。
(数据来源: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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