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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累计斥资近2000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0:20

2025年12月2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0.6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413%,累计支付资金1999.70万元,接近回购方案预计金额下限2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背景:拟斥资2000万-4000万元用于员工激励

公告披露,尖峰集团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2.42元/股(含)。该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22日。

回购进展:累计回购近2000万元 价格区间11.32元/股-12.27元/股

根据公告,截至2025年11月30日,尖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290.06万股的比例为0.413%。

累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累计已回购金额(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0.62万股0.413%1999.70万元11.32元/股~12.27元/股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1.32元/股,最高价为12.27元/股,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42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后续计划:将按规定继续实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尖峰集团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进展公告显示,公司目前已完成回购金额下限的99.99%,后续回购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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