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数量11.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总金额约163.82万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注销背景与原因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部分激励对象出现异动情况,具体包括四类情形:
一是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分别于2025年7月、8月办理完离职手续;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7月正常退休。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上述人员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全部回购注销,合计涉及68,418股。
二是1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9月去世,其第一期已达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可正常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的13,766股需回购注销。
三是1名激励对象因曾任职单位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35,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需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7,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占已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1.02%。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价格为13.98元/股,与授予价格一致。定价依据为,因激励对象异动情形对应的回购规则,且董事会审议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授予价格,故按授予价格执行。回购总金额为1,638,232.3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内容 | 说明 |
|---|---|
| 回购股票种类 | 限制性股票 |
| 回购股票数量(股) | 117,184 |
| 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11,525,199 |
| 占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1.02% |
| 股份总数(股) | 760,002,247 |
|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2% |
| 回购单价(元) | 13.98 |
| 回购金额(元) | 1,638,232.32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注:“全部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标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前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数。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60,002,247股变更为759,885,063股,股本结构相应调整。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将从99,796,055股减少至95,250,126股,占比从13.13%降至12.53%;无限售条件股份从660,206,192股增至664,634,937股,占比从86.87%升至87.47%。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796,055 | 13.13% | -4,545,929 | 95,250,126 | 12.53% |
| 高管锁定股 | 88,270,856 | 11.61% | 0 | 88,270,856 | 11.62%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1,525,199 | 1.52% | -4,545,929 | 6,979,270 | 0.9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0,206,192 | 86.87% | 4,428,745 | 664,634,937 | 87.47% |
| 三、股份总数 | 760,002,247 | 100% | -117,184 | 759,885,063 | 100.00% |
单位:股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广东宏大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保障激励效果。
后续,公司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在通过后办理减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专业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是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则规范操作的体现,有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市场人士认为,由于涉及规模较小,对公司股价及长期发展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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