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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将回购注销55.8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9名激励对象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7:2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达股份”)近日披露,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未达业绩考核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合计55.8万股限制性股票,预计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注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有效。

回购注销原因:两方面因素导致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部分激励对象未达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公告显示,针对第二类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为“2024年度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经审计,公司该业务板块2024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963万元,未达考核目标,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二是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告称,2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按规定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原因涉及激励对象人数拟回购注销数量(股)
未达业绩考核条件7408,000
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资格2150,000
合计9558,000

涉及9名激励对象 合计注销55.8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9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8万股。其中,因未达业绩考核条件需回购注销40.8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15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4.2万股。

回购价格与实施安排明确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价格确定为2.1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拟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未派发的,公司将收回该部分股利,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在实施安排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452811),并递交了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工作将于2025年12月10日完成,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程序合规 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福达股份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通知债权人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同时指出,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完成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进后续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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