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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将回购注销286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资金约1.01万元 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20:40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迅股份”)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将回购注销286股限制性股票,涉及资金总额10,087.22元(约1.01万元),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同时,公司就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回购注销缘由: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

公告显示,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1.73%。因此,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中,有286股因未能解除限售,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回购具体情况:涉及资金约1.01万元 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2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27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10,087.2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动。具体数据如下:

项目回购前回购数量回购后
股份总数(股)133,327,968286133,327,682
注册资本(元)133,327,968286133,327,682

债权人通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2月9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提供以下材料: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包括现场申报和邮寄申报。现场申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投资与战略发展部;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相关文件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联系电话0551-68114688-8100,邮政编码230601。

公告提示,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龙迅股份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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