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为应对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导致原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二级市场股价的情况,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6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48.95元/股。本次调整旨在保障公司此前推出的股份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回购方案背景回顾
据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原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2亿元-4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44.94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此后,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价格上限根据权益分派情况调整为31.67元/股。截至本次价格调整前,公司已累计投入回购资金19894.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最低价为19.58元/股,回购进展符合方案要求。
本次价格上限调整详情
公告显示,本次价格上限调整的核心原因是“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为保障回购方案持续推进,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48.95元/股,该价格水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符合监管要求。
除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核心要素均保持不变,包括回购资金总额(2亿-4亿元)、回购期限(自2025年4月24日起12个月)、回购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将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 项目 | 调整前参数 | 调整后参数 |
|---|---|---|
| 回购价格上限 | 不超过31.67元/股 | 不超过48.95元/股 |
| 回购资金总额范围 | 2亿元-4亿元(含) | 2亿元-4亿元(含) |
| 回购期限 | 自2025年4月24日起12个月 | 自2025年4月24日起12个月 |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本次价格上限调整事项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公告明确,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价格上限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
公告强调,调整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举将有助于保障回购方案按计划推进,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提示,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仍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具体回购情况请以公司后续进展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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