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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125.64万股 占总股本1.1548%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9:3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宏股份”,300508.SZ)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郑之开先生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8%。此次减持计划源于股东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郑之开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具体安排如下: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1.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大宗交易方式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98%。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上限为12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8%。

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上限(股)占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418,8000.385
大宗交易837,6000.7698
合计1,256,4001.1548

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持股及减持背景

公告显示,截至披露日,郑之开持有维宏股份2425.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0%,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0879.53万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郑之开24,258,68022.30

此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持有期间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增加的股份。维宏股份在公告中强调,郑之开的减持计划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监管指引的情形。

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维宏股份表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特别提示,郑之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该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关注相关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数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郑之开的减持计划严格遵循了上述监管要求。

截至公告披露日,维宏股份总股本为10879.53万股,郑之开持股比例达22.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降至约21.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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