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演艺”)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12月9日)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此次披露源于公司此前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前十名股东:控股股东持股超27%,自然人与机构投资者并存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9日,宋城演艺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47%,其中控股股东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集团”)以绝对优势位居首位。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24,835,254 | 27.62 |
| 2 | 黄巧灵 | 232,192,225 | 8.85 |
| 3 | QIAO LONG HUANG | 85,836,643 | 3.27 |
| 4 | 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376,200 | 2.15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162,496 | 1.19 |
| 6 | 刘萍 | 27,910,758 | 1.06 |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27,418 | 0.97 |
| 8 | 刘岩 | 25,398,888 | 0.97 |
从具体持股情况来看,宋城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7.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2%,持股比例远超其他股东。第二大股东为自然人黄巧灵,持股2.32亿股,占比8.85%;第三大股东QIAO LONG HUANG持股0.86亿股,占比3.27%。此外,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0.56亿股持股量位列第四,占总股本的2.15%。
机构投资者方面,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募基金产品均进入前十名股东名单,分别持股0.31亿股、0.25亿股,占比1.19%、0.97%,显示出机构资金对宋城演艺的持续关注。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控股股东仍居首,部分股东限售股份占比高
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控股股东宋城集团仍以30.73%的持股比例位居首位,且其持有的7.25亿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股东在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中的持股数量与总股本持股数量存在显著差异,反映出其部分股份可能处于限售状态。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本比例(%) |
|---|---|---|---|
| 1 | 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724,835,254 | 30.73 |
| 2 | 黄巧灵 | 58,048,056 | 2.46 |
| 3 | 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376,200 | 2.39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162,496 | 1.32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27,418 | 1.08 |
| 6 | 刘岩 | 25,398,888 | 1.08 |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981,189 | 1.06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710,020 | 0.96 |
| 9 | QIAO LONG HUANG | 21,459,161 | 0.91 |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690,568 | 0.71 |
具体来看,第二大股东黄巧灵在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中持股5804.81万股,仅占无限售流通股的2.46%,与其在总股本中8.85%的持股比例差距较大,这意味着其持有的2.32亿股股份中,超过1.74亿股可能处于限售状态。此外,第三大股东QIAO LONG HUANG在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持股2145.92万股,占比0.91%,同样低于其总股本持股比例,显示其部分股份存在限售安排。
机构投资者在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表现活跃,易方达、中欧、富国等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均位列前十,其中富国中证旅游主题ETF持股2498.12万股,占无限售流通股的1.06%,反映出机构对旅游板块及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回购方案后续待股东会审议
据了解,宋城演艺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股东持股情况披露,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必要程序。
市场人士表示,控股股东及核心股东的高比例持股,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稳定的股权基础。后续,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回购方案的审议结果,将成为影响回购进程的关键因素,投资者可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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