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洪汇新材”)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了截至2026年1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启动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过此前设定的15.90元/股上限,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
回购方案回顾:拟斥资1000万至2000万元回购注销股份
据公告披露,无锡洪汇新材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按回购价格上限15.90元/股(含)测算,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89万股至125.7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至0.69%。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截至2026年3月5日。
截至1月末回购进展:符合方案要求 价格未超上限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5.90元/股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也与既定回购方案一致。
合规性说明:严格遵守回购限制条款
公告同时就回购行为的合规性进行说明。公司表示,在回购期间未在以下期间实施回购:一是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二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包括委托价格未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等。
后续安排:将按计划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披义务
无锡洪汇新材在公告中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仅剩约1个月(截至2026年3月5日),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回购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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