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汪贤玉、汪贤高因减持股份,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股东汪贤高此前披露减持计划,拟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8%)。根据实施情况,汪贤高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7.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12%。
本次减持后,汪贤玉、汪贤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9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较减持前的5.5703%下降0.5712个百分点。其中,汪贤玉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仍为403.06万股,占总股本4.7983%;汪贤高持股数量从64.8482万股降至16.8682万股,持股比例从0.7720%降至0.20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减持前持股数量(股) | 减持前持股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股) | 减持后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持股比例 |
|---|---|---|---|---|---|
| 汪贤玉 | 4,030,600 | 4.7983% | 0 | 4,030,600 | 4.7983% |
| 汪贤高 | 648,482 | 0.7720% | 479,800 | 168,682 | 0.2008% |
| 合计 | 4,679,082 | 5.5703% | 479,800 | 4,199,282 | 4.9991% |
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告指出,汪贤玉与汪贤高系兄弟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汪贤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汪贤高仍有不超过9.02万股的减持额度(57万股-47.98万股)。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合规性说明
大洋生物强调,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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