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介于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58.03元/股。该方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据公告披露,国泰环保于2023年3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6.13元,募集资金总额9.2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8.5653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5.267686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33.61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为5.45839亿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投资进度 |
|---|---|---|---|---|---|---|
| 1 |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 15829.47 | 15829.47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44.70 | 5.97% |
| 合计 | - | 32976.74 | 32976.74 | - | 6533.61 | - |
注:以上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且未包括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回购方式与价格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上限为58.03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上限将按规定相应调整。
资金规模与来源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
实施期限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顺延,但顺延后不得超出监管规定的最长期限。
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2026年2月13日和2月24日,国泰环保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表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基本需求,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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