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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两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期间未实施减持

时间:2026年03月10日 20:1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包装”或“公司”)于3月11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投资”)、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上述两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背景

据公告显示,嘉美包装曾于2025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富新投资与中凯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合计减持不超过933.9656万股公司股份,占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总股本955,451,727股的1%。

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0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股东出具的告知函,富新投资与中凯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持股变动情况

公告披露了两股东在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1,098,495,710股,较2025年11月18日的955,451,727股有所增加),尽管两股东持股数量未变,但占总股本比例略有下降。具体持股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凯投资无限售条件股份23,279,1202.44
合计无限售条件股份125,602,71313.15

其他说明

嘉美包装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富新投资与中凯投资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告同时强调,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实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公司备查文件包括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嘉美包装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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