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发布回购报告书,宣布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不超过1.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0万股至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至0.5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年内未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予以注销。
回购方案核心要素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提议,经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实施期限 | 预计回购金额 | 回购价格上限 | 回购用途 | 回购方式 | 预计回购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回购专用账户名称 | 回购专用账户号码 |
|---|---|---|---|---|---|---|---|---|---|
| 2026/3/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7000万元~14000万元 | 28.00元/股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50万股~500万股 | 0.27%~0.54%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B888229097 |
回购目的与资金安排
鼎胜新材表示,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旨在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从资金来源看,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约250.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73.12亿元,流动资产约164.76亿元。以回购资金上限1.4亿元计算,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6%、1.91%、0.85%,公司称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股权结构变动及用途规划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3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92926.72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回购下限250万股测算,回购后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占总股本的0.27%;按上限500万股测算,占比0.54%,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250至500 | 0.27至0.54 | 7000(含)至14000(含)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需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若未能按期转让,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
股东减持计划与风险提示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已就未来3个月、6个月减持计划向相关股东问询。截至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披露未来3个月减持计划(详见公告编号:2026-006),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减持计划,其他相关方暂未明确回复。
鼎胜新材提示,本次回购可能面临多重风险:若股价持续超出28元/股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需变更或终止回购;若未在3年内完成股份转让,已回购股份存在注销风险;此外,监管政策调整也可能影响回购实施。
公司表示,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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