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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祥隆拟减持不超1%股份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9:19

3月27日,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祥隆持有辽宁能源股份7413.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

股东名称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74,131,055股
持股比例5.61%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深圳祥隆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来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2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减持原因为合伙企业经营需要。

股东名称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220,173 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20,173 股
减持期间2026 年4 月21 日~2026 年7 月2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拟减持原因合伙企业经营需要

风险提示

辽宁能源在公告中提示,深圳祥隆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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